2005年5月1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做工不如意 敲诈来报复
范宏雷

  安徽人余某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,就用敲诈来报复厂长。5月9日余某被宁波鄞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
  余某在某油品厂工作,因觉得受到不公待遇,遂起敲诈邪念。3月14日,余某请假回家,并带走了该厂的油库测量资料和账本。同月l6日,余某打电话到厂里称要报复厂长。厂长卓某得知后打电话给余某,余某就以将资料交到检察院相要挟,对卓某进行敲诈。次日,余某办了一张存折,要求卓某存入108万元后,才将资料、账本归还。3月18日,余某去查询账户时被抓获。